发布日期:2013-01-25 00:00:00浏览次数:11764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健康报2013-01-24:控烟执法如何才能更有效?重罚、“门前三包”等手段是否可行?政府理念应如何转变?在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卫生法研究中心在京举行的座谈会上,来自法学、公共管理学、流行病学等领域的专家各抒己见。
要不要重罚争论大
基于目前许多国家严格禁烟取得的成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教授认为,我国控烟执法也需要采取严厉的执法方式,柔性的执法方式不适合解决控烟问题。而且,控烟处罚要分层次、分批次,初犯、惯犯处罚要有区别,对于多次违法者的处罚要加重。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强制性地塑造民众控烟意识,并探索采用多元的加重罚执法方式。比如,公务员如果不戒烟,将影响其享受公费医疗。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李牧教授则认为,当下重罚解决不了控烟问题。目前,控烟面临几大执法困境。一是吸烟人群巨大,吸烟习惯根深蒂固;二是利益的困境,烟草利益是源头,需要首先控制;三是国家层面尚未立法;四是控烟法规得不到落实,成为空法、闲法。李牧说,控烟执法方式也应该注意灵活性、多样性。
控烟能否实行“门前三包”
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说,应综合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控烟监管网络。政府监管控烟,应该更多地采用激励型、合作型方式。比如,通过政府内监管,利用目标评估、绩效考核进行控烟效果评查,公布排名等。同时,发挥企业主管部门作用,“谁家孩子谁抱走”,将所管辖企业监管起来,各单位包括企业也应自律。协会则要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控烟宣传。
海南省政府法制办处长刘毅强调,实施控烟监管,一定要社会监督,全民参与。刘毅说,商家控烟,能不能像城管一样,也实行“门前三包”,即主动制止吸烟者。同时,强化媒体控烟参与。在公共场合的影像屏幕上,增加对烟草危害知识的宣传。“把吸烟引发的肺癌宣传图片挂上去,反复滚动播放,就是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一种强有力的干预。”
政府应转变控烟理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管学院李明强教授称,控烟最核心的问题来自政府;最核心的执法主体也是政府。如果把烟草产业作为一个产业链,其中最基础的是烟农,往上是烟厂,再往上是烟民。一方面,政府鼓励烟草业做大做强,鼓励农民种烟;另一方面,却只针对烟民进行控烟,这是一个悖论。鼓励产业链前两个环节,而控制最后一个环节,这样的控烟理念需要改变。
多位与会专家建议,应改变当前控烟多部门执法的模式,建立单一部门执法模式,主张由爱卫会做控烟执法主体,赋予其行政处罚权。专家指出,控烟是政府工作,应由政府牵头,爱卫会有多年执法经验,又是政府议事机构,有很多成员单位,有很好的控烟执法基础,但没有专职人员,编制与经费上都存在困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姜垣呼吁,控烟执法需要经费和人力保障,政府应积极给予支持,保证控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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