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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发布日期:2013-02-15 00:00:00浏览次数:15486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中新社北京28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在中国官方8日对外发布的消息中,卫生部长陈竺作如是表述。

 

  陈竺强调在医改进程中,要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增长。

 

  为缓解民众看病难和贵,中国官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完善设置审批,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陈竺说。

 

  他提出,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力争每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占20%以上的目标。

 

  中国卫生部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益性”列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在2013年,中国将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要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试点县达到全国县总数50%以上。

 

  陈竺要求,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举办者、经营者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赋予公立医院运行自主权,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高效可持续运行。

 

  陈竺特别强调,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要更加积极主动谋划和推进改革。()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2.15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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