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22 00:00:00浏览次数:14831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健康报2013-02-22讯:(记者郑灵巧)2月21日,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召开的控烟规划解析会上,多学科专家对去年12月发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年~2015年)》提出尖锐批评。专家认为,该规划虽含积极元素(提出了广泛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等);但总体上敷衍应付《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故意弱化控烟任务,特别是在烟草加税、加价,烟盒包装和烟草成分披露方面完全违背公约精神。
多个关键问题被回避
协和全球控烟研究所中国分中心主任杨功焕指出,该规划多处相互矛盾:既称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又反对减少烟草供应,将过去10年烟草产量快速增长视为成绩;既称宣传教育急需加强,又拒不让警示图片上烟盒,反对使用这一最好的教育手段;既称建立完善的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又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名,把国家级烟草质检中心放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等。
中国疾控中心国家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称,烟草加税、加价是最有效减少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的手段,也是《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的明确规定。而该规划所涉及的烟草税收管理、价格管理和企业收益管理,均与控烟无关。该规划没有承诺提高烟草税率和烟草价格,没有调整税率的方法,没有税价联动规定。
国际防痨和肺部联合会中国资源中心甘泉博士指出,针对烟草制品(特别是“低害”卷烟)安全性的评价和监督,应是国家控烟规划的重要内容,但该规划中并没有体现。规划所提及的国家级监督检测中心,现设置于烟草业内部。这种自监自管的做法违反《公约》要求。甘泉建议,由与烟草业利益不相关的第三方实施监督检测,并加强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及监督。
国家控烟立法可能被推延
首都医科大学崔晓波教授指出,该规划提出了降低二手烟目标及全面推动公共场所禁烟的3项任务,即健全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法规,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力度和加快无烟环境创建步伐。但每项任务都没有时间表和责任主体。
崔晓波说,在规定健全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法规任务时,该规划将“评估公共场所控烟法律法规成效”作为重点,把“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作为远期目标,以推动地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为近期目标。如此,必将大大延误全国立法进程,2015年降低二手烟暴露的目标难以实现。
崔晓波强调,目前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时机已经成熟,无需再作所谓评估。调查显示,全国近90%的公众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公共场所禁烟”;从2008年以来,全国两会已有超过16件以上的有关控烟提案,有上千名代表签名的立法提案,强烈要求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立法。
图形警示仍不能上烟包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披露,由于烟草业干扰,国家控烟规划历时2年半才出台。在漫长的制定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是烟草制品包装上放不放警示图片。最终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草总公司)主导了这一关键政策的制定,根据该规划,2016年前,我国烟包不可能采用图片警示。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为此提出多项质疑。不采用直接有效反映烟害的图片警示,如何能清晰明确地将吸烟的健康风险传递给公众?如何实现规划设定的“持续降低吸烟率”的主要目标?吴宜群强调,图片警示上烟包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法律义务,是一个强调民生大计和以人为本的政府维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要之举。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许桂华表示,经过千呼万唤,国家控烟规划得以出台。但读罢条文,令人失望。该规划与《公约》要求差距很大。
王克安称,该规划的制定是烟草业公开干扰控烟政策的一个典型例子。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烟草控制由管理烟草生产部门来负责。
专家提示,2010年联合国开发署公布的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位列世界第89 位,中国人健康调整期望寿命为66岁,比20国集团中的主要发达成员国少10年。烟草导致的疾病负担对中国的健康期望寿命带来很大影响。我国必须要把烟草控制放在疾病控制的之先,以缩小与其他国家在人类发展方面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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