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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孕产妇在县级定点机构分娩补助

发布日期:2013-03-14 00:00:00浏览次数:10885来源:云南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今年,全省确保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完成43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住院分娩率要达到96%以上,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完成38万农村妇女宫颈检查和3.6万人乳腺癌检查,提高婚检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院出生缺陷监测。

 

昨天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妇幼和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了上述目标。

 

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宽寿在会上介绍,今年,省级将对住院分娩政策作重大调整,采用“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初步考虑按照每例分娩在县级定点机构补助1600元、在乡(镇)卫生院补助900元。费用包干,超出部分由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结余部分用于机构的发展。

 

同时,各地要严格把握剖宫产指征,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显示,疤痕子宫导致大出血死亡的孕产妇比例接近50%,高剖宫产率给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造成极大隐患。今年,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降低,至少也会达到明显下降。

 

张宽寿同时表示,去年整体的剖宫产率并不高,但个别县级剖宫产率则高达35%以上,占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的50%,剖宫产率的不下降,从而影响到孕产妇的死亡率。为此,今年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妇女,特别是孕产妇知道剖宫产的危险性,从政策上作出相应调整。对个别县级剖宫产率高达35%以上的医疗机构,将通过硬性要求必须在原基础上下降5%以上。另外,也将纳入年底考核指标范围。

 

李妍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3.14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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