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4-01 00:00:00浏览次数:17893来源: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72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156个(名单见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344名(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3164587,68792658
传 真:(010)83164579,68792362
电子邮箱:flyjiajia_au@yahoo.com,yill@moh.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大楼1406房间,100044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010)84233591,84233593(传真)
附件1
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共156个)
北京市(4)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 |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
北京佑安爱心家园 |
天津市(4) |
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艾滋病在押人员管理工作组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 |
天津市传染病医院感染二科 |
滨海新区塘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河北省(4) |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 |
张家口市宣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
沙河市卫生局 |
山西省(5) |
山西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晋中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
运城市盐湖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办公室 |
内蒙古自治区(4) |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扎鲁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锡林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辽宁省(4)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艾滋病门诊 |
鞍山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
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所 |
吉林省(4) |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黑龙江省(4) |
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艾滋病科 |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 |
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 |
绥芬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上海市(4)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制科 |
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发放管理科 |
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 |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 |
江苏省(4)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南京市秦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局 |
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浙江省(4)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账号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账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