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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软饮广告泛滥或让“小胖墩”变多,专家呼吁——应限制高脂高盐高糖食品广告

发布日期:2013-05-19 00:00:00浏览次数:3987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健康报2013-05-17讯:(记者孙国根)近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单位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针对儿童肥胖与食品商业电视广告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上海等大城市儿童频道的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占总广告的26%,远超18%的国际上限。专家认为,食品商业电视广告会诱发儿童肥胖,我国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措施予以限制。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专家按国际广告调查相关规范和要求,半年内对上海地区2个、全国1个儿童最喜欢观看的频道每天7~23时的电视节目进行全方位跟踪录像,结果发现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占总广告的26%。更为严重的是,在26%的食品广告中,19%是能量密度高、营养素密度低的快餐和软饮料广告。 

 

该项目上海地区负责人、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副主任何更生教授说,调查显示,在大众媒体尤其是电视上的食品商业广告,会给儿童对食品的注意度、消费偏好、正面观念、购买需求及消费带来巨大影响,会增强家庭选择能量密度高、营养素密度低食物的购买欲望;而这些不健康食品反过来助长儿童肥胖率的提高。比如,儿童每天摄入超过1杯以上的软饮料,发生肥胖的机会大大超过每周摄入1杯软饮料者。调查特别警示,在17~20时儿童观看电视的高峰时段,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助肥”效应不可小视。 

 

为应对食品电视广告对儿童健康产生的负面影响,很多国家已开始对其进行限播。英国电信局在200611月颁布法令,禁止在以16岁以下青少年为受众的电视节目中播放含高脂肪、高盐分和高糖分食品和饮料的广告,儿童电视频道任何时段和其他频道以16岁以下孩子为受众的节目时段,不能播放宣传巧克力、比萨饼和汉堡包之类食品的广告;麦当劳广告也在限播之列。爱尔兰、日本、美国等也有类似规定。 

 

摘自:http://www.jkb.com.cn/htmlpage/36/365635.htm?docid=365635&cat=0I&sKeyWord=null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5.1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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