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27 00:00:00浏览次数:11857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禁烟区吸烟个人最高罚500元
市民违法吸一口烟罚多少钱合适?5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昨天下午,听证报告正式出炉,听证人建议,罚款金额应根据违法者的年龄、违法情节的轻重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不宜“一刀切”
“条例”将个人公民违法吸烟的罚款由20元大幅提高至500元,引发社会争议。在听证会上,这也是争议最激烈的话题。11名陈述人中,10人对此发表意见,其中5人认为罚款金额过高。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由华南师范大学、市社科院、深圳大学和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的法学学者组成,经过分析,他们认为,罚款金额不宜“一刀切”,理由有六点:
第一,罚款金额500元是一个刚性金额,没有任何余地,即不分年龄大小、不分情节轻重,这样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第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轻的吸毒行为的罚款是500元以下,与此相比,违法吸烟的500元罚款金额偏高;第三,从修订草案的规定来看,只是在拒不改正即抗拒执法的情况下才罚500元,而抗拒执法的社会危害性是很大的,其若作为最高罚款额度的话是合理的;第四,深圳今年的最低工资水平调整到1600元,且深圳又是移民城市,来深建设者的比例很高,其中的烟民比例也很高,500元的罚款金额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是很高的;第五,天津、哈尔滨、上海等城市的控烟条例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参考文件,它们的罚款金额均是200元以下,且它们的最低工资水平并没有比深圳低多少,从这个角度分析,500元的罚款金额是偏高的;第六,500元罚款若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更会削弱法律应有的尊严。
因此,听证人建议,罚款金额应根据违法者的年龄、违法情节的轻重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对经营者重罚3万元
本次修订还针对经营者增加了不少处罚项目。比如,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且逾期不改的,罚款3万元。
在听证会中,就对经营者要不要重罚,正反方数量也是一半对一半。支持者认为,控烟是经营者理应负有的社会责任,而反对者认为,原条例施行以来,14年中没有开出一张罚单,这就说明行政执法机关是缺位的,这个性质比经营者违反监督职责相比,更加严重。而经营者却因此要处以3万元的罚款,明显偏重,尤其对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听证人支持的是正方的观点,认为经营者或管理者的确有这方面的社会责任,从经济法制的角度,罚款金额的设定是合理的。
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增至2万元
根据修订草案,将烟草制品销售给未成年人罚款增加至2万元。在听证会上,对此发表意见的3名陈述人,2名表示赞同,另一人更表示与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未依履行相应职责处以3万元的罚款相比,向青少年销售烟草制品的销售者处以2万元的罚款偏低。
听证人认为,把烟草制品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大于经营者或管理者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行为,且烟草制品销售者是可以从烟草的销售过程中获益的人群。因此建议,销售者将烟草制品销售给未成年人的罚款金额应不低于甚至高于3万元。
修订草案还加重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发布广告、违法派赠的罚款金额,最高罚款高达10万元。在听证会上,这是为数不多没有异议的听证事项。听证人也认为,罚款金额的设定是合理的。
摘自:http://www.cdctj.com.cn/main/shownews.php?tblName=A0015_10&storepk=36&newsid=31503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5.27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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