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28 00:00:00浏览次数:12427来源:健康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健康报2013-11-22: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破获一特大制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安徽亳州刘某某除从湖南购进假人血白蛋白外,自2009年以来,还从河南周口以每支约0.8元的价格购买了假狂犬疫苗1.2万支,其中1.08万支以每支1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山东,最终用于患者时,价格为每支26元。(11月3日《京华时报》)
特大制售假药案让人感到震惊,得以告破是件大好事。但是,人们还想问,既然此次涉案的假狂犬疫苗大部分已经销出,查出的只是小部分,那么这些假疫苗都流到何处了?
治疗狂犬病尚无任何有效的方法,一旦得了此病致死率近100%,只能是进行疫苗防疫。《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只有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批发企业,方能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在这么高度专营的态势下,按说假狂犬疫苗要进入销售网点难之又难。
一些人绕过正规渠道从“外”渠道进,无非是利益的驱使,1元购进26元销出,暴利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但是能够进得了,销得出,说明监管没有及时跟进,存在一定的漏洞。1.08万支假狂犬疫苗能够销得出,症结恐怕就在于此。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经营、使用假狂犬疫苗,实则是一种谋财害命。销出的1.08万支假狂犬疫苗是一枚枚定时炸弹,这些疫苗都销往何处,是谁经手,哪些人用过,都得进行盘根挖底,将来龙去脉弄个清楚。破获特大制售假药案只是一个前奏,后续工作更为重要。
摘自:http://www.jkb.com.cn/htmlpage/39/396016.htm?docid=396016&cat=0K&sKeyWord=null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11.28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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