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9 00:00:00浏览次数:6095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第70届全国药品交易会上了解到,由于不少中成药企业对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很大争议,国家食药总局药化监管司于5日在北京召开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研讨会。
国家食药总局相关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生产使用行为,保障中成药质量安全,该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加强对中药提取的监管要求,明确对中药提取物的备案要求,强化中药材前处理和药渣的管理,界定具有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提取物范围,对提取物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定性和处理要求。”他指出,《通知》的出台能够进一步规范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的生产秩序,严厉惩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优势企业健康发展,强化中成药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确保中成药质量。
但是,记者从全国药品交易会上了解到,一些中药企业最不能忍受的是《通知》中“取消委托加工”的条款。
《通知》提出,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中药提取能力。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中药提取委托加工。允许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可共用一个提取车间,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省和外省异地建立提取车间,但必须严格管理。
一家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提取设备和技术的限制,不少中成药企业都是外购中药提取物,然后回厂后自行加工“中药提取物是原材料,不是药品,只要质量可控合格,为什么不允许委托加工?”
“我们有自己的提取车间,这个《通知》对我们没影响。”一家上市公司副总裁指出。
可一家小型中药企业老总告诉记者,上市的中药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提取车间,但其他中药企业大多规模不大,不少企业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多年来一直采取外购中药提取物的方式进行生产。“因此,如果按照《通知》执行,这些企业都没法生存,只有去找别人合作。”
不过,中国中药协会相关人员认为《通知》强调自行提取、杜绝委托加工是为了从源头遏制中成药造假、质次等问题,从长远看有利于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
据悉,目前国内中成药生产企业为2595家,康恩贝、亚宝药业、云南白药、同仁堂等中药上市公司具备自己的中药提取车间。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12.0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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