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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履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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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动态

发布日期:2011-09-09 00:00:00浏览次数:11337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烟草使用是当今世界上首要的可预防的死因,长期吸烟者中有一半人将死于心脏病、慢性肺病及癌症等吸烟导致的疾病。每年,全世界有500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而且,吸烟的危害并没有止于吸烟者,每年有60多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其中四分之一以上为儿童。
         今年4月《柳叶刀》杂志发表的文章将烟草控制确定为控制日益严重的慢性疾病的最为紧迫、需立即行动的首要干预措施,并提出了2040年消除烟草危害的宏伟目标——全球烟草制品使用率低于5% 。
         2011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口号是“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烟草控制手段,是在世界卫生组织主持下完成的第一个全球性具有法律意义的公共卫生条约,是公共卫生发展的标志性成就。自2005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以来,迅速得到了172个国家和地区认同。作为一个以循证为原则的条约,它重申了所有人拥有最高标准的健康权益,并为缔约国在烟草控制方面提供了新的法规依据。如同其他条约一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赋予缔约国一系列法律义务,包括:防止公共卫生政策受商业和其他烟草业既得利益者的影响;采取价格和税收措施以减少烟草需求;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暴露;对烟草制品的成分进行管制;按照规定披露烟草制品的成分和释放物; 利用烟草制品的包装警示烟草使用的危害;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帮助吸烟者戒烟;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和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在经济上为烟草替代提供支持等。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5年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我国的控烟履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吸烟有害健康、害人害已开始逐步为人们认知和接受,社会各界已开始有了控烟的呼声。近几年,两会近600名代表就控烟立法、提高烟草税收等问题提案。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城市也已颁布了地方公共场所的控烟法规,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支持度开始有了提高,这些都是可喜的现象。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烟草控制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还有很多困难、障碍,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我国的卷烟产量去年己占全球产量的40%,我国有高达3.5亿的烟民,还有7.4亿受“二手烟”危害,我国每天有超过3000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相关疾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达100万人。我省更是全国烟草种植、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大省,烟草税利在我省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烟草行业从业人员众多,调整烟草种植结构尚需时日,控烟履约还存在体制上的瓶颈,这些都决定了控烟履约将是一个艰巨、长期的任务。
       “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在五年时间内,使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增加一岁。要实现此目标, 控制烟草使用、降低二手烟暴露,是重要举措。烟草业虽然能创造税收,但烟草使用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对人民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人民的幸福。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来换取企业的利益和经济发展。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控制环境危害型和健康危害型产业,发展环境友好型与健康友好型产业是必由之路。
        烟草使用是国人健康的大敌,遏制烟草流行才能保护人民健康。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在呼吁全面履约的同时,我们尤其强调公共场所禁烟。希望今年成为我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奠基之年,并由此切入,全面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各项措施,以保护国人免受烟草消费和烟草暴露所带来的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的破坏性后果,保护我们的现在和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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