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持续开展
发布日期:2016-07-28 00:00:00浏览次数:14481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上半年,我省享受22种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政策实惠的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有46598名参合农民享受到22种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政策的实惠,与去年同期的35511名相比增长了31.22%。新农合补偿22种重大疾病资金2.90亿元,实际补偿比达78.73%。昭通、临沧等地还将其他恶性肿瘤等也纳入重大疾病保障,有1925名患其他恶性肿瘤的参合农民享受到了70%以上的补偿。
2016年上半年各地继续开展大病保险工作。除玉溪市、普洱市、迪庆州等3个州市在当地财政的支持下继续开展大病二次补偿工作外,曲靖市、楚雄州、临沧市等12个州市开展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州级统筹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各州市大病保险人均筹资20-35元,理赔起付线3000-7000元,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0%,住院补偿年封顶线15万元-无封顶线。
2016年上半年,除曲靖市和德宏州未报大病保险理赔数据外,全省13个州(市)有7.68万参合农民享受到大病保险理赔和大病二次补偿,较去年同期的5.59万人增长了37.39%,参合农民在新农合补偿9.43亿元的基础上又享受到2.72亿元的大病保险补偿资金。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新农合信息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