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10 00:00:00浏览次数:13236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关于做好
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健康促进处或健康促进工作主管处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妇社处:
为提高我国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倡导健康优先理念,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社区、家庭等重点场所,建立基层健康促进长效机制。
(二)开展全国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监测系统建设,为制订健康促进和烟草控制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开展戒烟服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以及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烟草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妇幼保健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为落实其他医改重大专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能力建设,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逐步提高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8月—2017年7月。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一)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每省(区、市)和兵团新增2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县(区)政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订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全面建设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干预活动,营造健康文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认真做好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各省(区、市)按照健康素养监测方案和烟草流行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保证监测质量,上报监测数据,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不断完善国家级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鼓励建立省级监测系统,将监测工作作为健康教育的核心业务,逐步实现监测工作电子化,提高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能力。
(三)继续开展公益广告和健康巡讲工作。在22个中西部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项目省份要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以下简称《健康素养66条》)和其他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结合当地情况,兼顾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主题,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制作播放健康教育电视公益广告,开展健康巡讲。
(四)继续开展12320热线戒烟咨询服务。在设有12320卫生热线的省份开展。加强12320卫生热线能力建设,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省级完成戒烟信息资源库建设,开展培训,提供热线戒烟干预服务。宣传推广12320卫生热线,提高其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要以健康为中心,改善医疗环境,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居民的就医能力和健康水平,促进医患和谐。每个省份从健康促进医院中选择医疗机构开展戒烟门诊服务,配备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和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
(六)继续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麻风病、口腔疾病、卫生应急、职业病和食品安全等主题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在项目省份和县(区)开展地方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鼠疫健康教育。
四、项目管理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牵头负责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日常工作。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素养监测、公益广告、健康巡讲、健康促进医院、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相关任务的技术指导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烟草控制、疾病防控、12320卫生热线相关任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各省份健康促进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项目任务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项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项目具体任务,对下级机构进行项目技术指导,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评估。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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