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21 00:00:00浏览次数:15162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我省基本建成抗风险能力更强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除玉溪市由各县合管办经办外,其他14个州(市)都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州市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所有参合群众全部参加大病保险,由新农合基金划拨每人20-35元的参保费用,大病保险最低起付线为3000元,最低规定报销比例为50%。2016年15个州市共有27.52万参合群众享受到大病保险理赔或大病二次补偿,在新农合补偿29.77亿元的基础上又享受到了8.63亿元的大病保险理赔或大病二次补偿资金,有效防止了农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发生,明显提升了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省健康教育所新农合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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