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健康教育所继续保持“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2-03-31 00:00:00浏览次数:11697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继续保持“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为推进新一轮平安品牌建设工作,强化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省健康教育所按照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标准,认真踏实、持续不断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
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杨铨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历经全所动员、准备台帐资料、接受考核验收等三个阶段。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于2009年8月21日通过市综治办的检查考核,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
2011年12月7日受昆明市委、市政府委托,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复检组来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通过复检,省健康教育所继续保持了“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意味着建设平安单位工作的巩固和开始,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健康教育所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弥补不足,使“平安建设”、综治、消防、禁毒、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