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23 16:32:59浏览次数:2453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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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2 14:10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办好卫生健康事业,关键靠人才队伍。针对当前全省卫生健康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和基层医务人员缺乏等短板弱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卫生健康委经过广泛调研、学习借鉴其他领域相关做法,与我省现行人才政策相衔接制定了《行动计划》,主要目的就是吸引省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当前云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问题,重点围绕薪酬待遇、生活保障、工作平台、经费支持、荣誉授予等关键,从4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银龄医师”保障体系,吸引省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并鼓励各地深入挖掘利用自身优势,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一)加大“银龄医师”引进力度。从分层分类引进“银龄医师”、发挥优势引进“银龄医师”、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权、搭建高效招引平台4个方面,加大宣介招引,鼓励州(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高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鼓励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省内外中级职称以上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退休医疗卫生人才。
(二)完善“银龄医师”引进保障政策。制定4个方面共10项引才政策,增强对“银龄医师”的吸引力。一是在待遇保障方面,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用人单位对国家级、省级人才可按照不高于10万/人/年、6万/人/年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制定灵活多样的薪酬制度,“银龄医师”保障经费不计入医院绩效总量。二是在生活保障方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人才待遇政策,鼓励旅游地区吸引“银龄医师”边执业、边养老、边旅游,以定期体检、疗养和购买保险等方式落实健康服务。三是在工作保障方面,允许“银龄医师”在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合法收益,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平移。四是在经费保障方面,省级财政按照不高于5万/人/年的标准择优给予工作补助,各地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给予相关经费保障。
(三)发挥“银龄医师”作用。从工作平台、专业优势、桥梁纽带3个方面,充分发挥“银龄医师”专业和资源优势,促进“银龄医师”发挥学科建设、坐诊查房、疑难病诊治、科研带教、人才培育等作用,积极达成与省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从加强统筹协调、支持创新引领、强化监督管理3个方面,加强“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加强“银龄医师”统筹协调和制度设计,各地建立“银龄医师”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创新“银龄医师”工作模式,先行先试。
三、政策特点
总体来看,《行动计划》具有4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契合中央精神。《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符合中央人才工作政策。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聚焦当前云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问题,一切从云南实际出发,提出精准举措。
三是保障措施全面。从薪酬待遇、生活保障、工作平台、经费支持、荣誉授予等方面,搭建全方位立体式的保障体系。
四是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地各单位深入挖掘利用自身优势,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相关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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