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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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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君杯”摄影大赛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00:00:00浏览次数:12143来源: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长期以来,医药卫生行业人员救死扶伤,爱岗敬业,在有效应对重大疾病流行,抗击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事故,化解社会危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为了弘扬医药卫生职业精神,用镜头展现医药卫生工作者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在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和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决定联合举办“致君杯”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摄影大赛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卫生画报社

  (三)协办单位: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201291日起至20121031

三、征稿范围

  全国医药卫生系统职工创作的摄影作品

四、作品主题

  生命守护 如影随行

五、参赛细则

  1. 来稿须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

  2. 作品分为纪实类和艺术类两类,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3. 单幅、组照(组照照片不超过6张)不限。每位作者限送3幅(组)作品(不限类别);

  4. 纪实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合成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5. 所有摄影作品须以精放8吋照片提交,要求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6. 每幅作品照片须附带一份作品登记表(复印或自www.nihe.org.cnwww.chpn.com.cnwww.szzhijun.com下载),以备作品登记和专家评审时使用;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有违上述保证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 该活动的组织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9. 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10.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11. 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 截稿时间20121031(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评选结果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

  奖项设置:分为个人奖和团体奖,共计221个奖项。

  1. 个人奖:

  纪实组:

  金镜头奖:1幅,价值5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银镜头奖:2幅,价值3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铜镜头奖:5幅,价值2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艺术组:

  金镜头奖:1幅,价值5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银镜头奖:2幅,价值3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铜镜头奖:5幅,价值20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不分纪实组和艺术组):200幅,价值 500元的奖品及荣誉证书

  2. 团体奖:

  优秀组织奖:5名,获精美纪念品一份及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和《中国卫生画报》、《中国卫生聚焦》内刊上刊登。

  3. 所有参赛者均获得致君制药摄影大赛纪念册一本。

七、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致药业大厦1楼制药事业部营销中心 摄影大赛活动办公室 邮编: 518028

  联系人:致君杯摄影大赛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4389840755-27998494

           0755-82433443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通知原文件(扫描件)    作品登记表格(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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