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17 00:00:00浏览次数:6942来源:云南省政府网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医院的药房、挂号、收费等窗口排队超过10人时,医院就应采取增设窗口等措施及时分流病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双休日及节假日也要开设门诊。昨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云南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10项制度》已经出台,从挂号、看病、缴费及咨询等多个方面,便民惠民制度给云南患者提供了多项看病就医的便民措施。
挂 号
三级医院普通号源全部可预约
电话预约挂号现在已经被患者广泛使用,但是每天提供预约的号源每个医院都有一定限制。今年年底,三级医院的门诊普通号源将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率≥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努力缩短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时间间隔。
惠民制度中提到,加强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预约号源动态调配,医院根据预约情况科学安排预约出诊医师、诊室等医疗资源,信息系统能够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开展情况的数据统计信息。今后,医院能够以包括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短信预约、复诊预约、社区转诊预约、诊间预约、门诊服务台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在内的多种渠道,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就 医
推行先治疗后结算
走进医生办公室究竟要经过多少程序?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也是此次惠民制度中的一项,通过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导医服务和即时结算服务等。药房、挂号、收费等窗口排队超过10人时,医疗机构应采取增设窗口等措施及时分流病人。建立急危重患者“绿色救治通道”,保证急、重症患者、老年人、残疾人、人民警察等的救治“绿色通道”畅通。
各级医院都将实行24小时“绿色通道”开放制,医院各部门保证通道畅通,切实将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落到实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患者的抢救、治疗。对特殊人群给予优先服务。在医院门诊专设军人、公安干警、残疾人、老年人、离休干部持证优先挂号收费窗口,并按规定为残疾人、老年人、离休干部减免挂号费。
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全年不休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合理安排专家门诊,积极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方便农村和外地患者就医。
完善医院标识和就诊流程引导系统,门诊实行分科候诊。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医疗机构科室布局、科室特色、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诊疗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选择。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规定的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有效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
每所城市三级医院与1所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三级医院可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接受进修等方式,重点帮助县级医院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县级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落实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向每个受援县级医院派驻医务人员不少于5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可半年轮换一次)。落实三级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
纠 纷
“首诉负责制”安排专人答复
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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