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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北京城镇居民住院报销统一为百分之七十

发布日期:2013-01-07 00:00:00浏览次数:11014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核心提示: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强调,此次提高待遇标准,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会给参保人员个人增加任何缴费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来“补齐”: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

 

  明年起,北京市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实现统一。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201311日起,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将“一老”和无业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与“一小”报销水平达到同一标准线。据悉,该政策惠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一老”和无业居民约25万人,减轻群众负担约1亿元。

 

  据了解,2010年,本市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包括学生儿童(“一小”)、无保障老人(“一老”)以及城镇居民在内的统一的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但因城镇居民筹资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够丰厚,因此住院报销标准没有完全一致。其中,“一小”最高,其住院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而“一老”及无业居民相应的数额为60%15万。

 

  此次调整后,“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双双得以提高,向“一小”看齐。自此,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待遇标准水平实现了统一。

 

  “一老”和无业居民在201311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还是按照原规定执行,11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新规定执行。

 

  上述两项调整将进一步提高“一老”和无业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他们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而由此产生的费用是通过增加政府补助标准的方式来“补齐”: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40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强调,此次提高待遇标准,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不会给参保人员个人增加任何缴费负担。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2.12.22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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