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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323个零售药店实施电子监管

发布日期:2013-02-28 00:00:00浏览次数:4021来源:都市时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今年,云南省将选择4323个零售药店开展电子监管,防止假药流入、保证用药安全等。

 

  药品有了“电子身份证”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名称、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实行电子监管的药店将统一配备电脑和扫描枪,以便读取电子监管码。扫码后,药品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进行识别和处理。该工作人员称,一旦遇到某批次药品出现问题,可迅速查找并召回,及时堵截“问题药”。

 

  今年,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力争3年内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全部达到GSP新标准要求。同时,今年将建设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基本药物抽验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并出台小餐馆许可管理现场核查验收标准等制度。

 

  两年后布放1.5万台监管终端

 

  到2015年,全省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布放1.5万台药品电子监管查询与服务终端,基本覆盖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上市药品全纳入电子监管。农村药品监督网村委会覆盖率100%,供应网村委会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另外,到2015年,省、州(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5级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将实现全覆盖,所有县(市、区)级以上执法机构具备快速食品检验筛查能力。国家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不少于10个,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不少于20个,州(市)级不少于40个,县(市、区)不少于140个。

 

  “十二五”末,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要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0%以上农产品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平均不低于9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县城以上全覆盖,乡(镇)以下不低于90%,县城以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全面解决。

 

     许孟婕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2.28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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