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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之痛何时不再发生

发布日期:2012-12-24 00:00:00浏览次数:5368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在审视车主“路德”和汽车文明之痛的同时,我们更应着眼于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法规完善,尽早打通生命急救的绿色通道

 

  路遇急救车你会不会避让?网上调查显示,十有八九的人会回答“避让”。然而,现实情况却总是不尽如人意。

 

  从“北京急救车3公里走40分钟”,到西安120急救车常无人避让,再到最新的重庆重症婴儿急救遭遇“行路难”……这些事件都表明,“因堵致死”并非极端个案。生命的逝去,不是因为医术不高明,也不是因为无钱医治,只是因为我们一次次地输掉了与“死神”的赛跑。这样的结果,无论怎样说都显得过于刺痛和令人扼腕,也拷问着道路交通文明的底线。

 

  路遇急救车要避让,这在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早有规定,也是车主开车上路的基本常识,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却总是遭遇执行难。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上亿,也早已进入汽车时代,但“路德”的培育和发展却明显滞后。即便是屡屡发生患者因堵车延误治疗的情况,仍然有车主声称“无路可让”,“我让了,你也过不去,索性不让”,甚至辱骂急救车司机;当然更有一些特权车,经常拉响警报来“行使私人路权”,“狼来了”的效应让车主们对听警报让路产生了抵触。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都应该引起更多的反思。

 

  在审视车主“路德”和汽车文明之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多地着眼于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法规完善。正如有的车主所言,避让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如何免责,因避让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需要交管部门、急救部门拿出更加详尽、可行的制度设计和应急预案。

 

  但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至今只见动议,却鲜见措施出台和执行。比如,北京的急救立法早在2007年就有动议,却至今没有下文。当然,一些积极的变化也在发生:卫生部正牵头制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对急救有了新的规定;深圳市制定了10项具体落实救护车绿色通道的工作措施……

 

  说到底,“不让道”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躺在救护车上的伤患,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伤患身旁揪心的家属。

 

  希望不久的将来,有更合理的制度设计和良好的社会互动为生命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希望急救车频频被堵不再是“常态”,能够像杜绝酒驾一样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更希望立法的脚步再快一些,执行再严一些。毕竟,人命关天。唯愿在你我他的共同努力中,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病患的生命也不再成为急救被堵的“代价”。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2.12.24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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