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4-26 00:00:00浏览次数:12334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2年,新平县被卫生部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后,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群众就医水平,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新平县已建立以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覆盖全县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医保“五统一”。全县城乡医保覆盖人数26.78万人,参保率和就诊率分别达97.88 %、98.8%,居全省领先水平,县乡两级实际住院报销比例达77.25%,实现了“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90%左右患者在县域就诊”的目标。
二是转变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切实降低医药价格。实行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经费测算和医药价格调整测算,制定出台《新平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消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药品加成收入,并同步实施调整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完成医保信息系统调价改造。截至目前,2个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销售,销售药品383.97万元,让利患者48.77万元。同时实行药品跟标采购,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
三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后,该县城乡居民2012年门诊次均报销达21.95元,实际报销比例达60.96%;住院次均费用3242.16元,实际住院报销比例76%;20种重大疾病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6%,提前达到卫生部“优先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新农合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真正实现“基本医疗高报销、老年慢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的医改目标。
四是改革和完善支付方式,着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实行现场减免和补助,医保及时结算,简化患者报销手续,2012年新农合门诊就诊31979人次,补偿比例38%;住院7968人次,补偿比例79%;居民门诊就诊12521人次,补偿比例36%;住院1016人次,补偿比例78%,城镇职工住院1148人次,补偿比例70%;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先住院后结算”改革,实现看病医保一条龙服务;实行预约挂号制度,通过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方式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减少患者排队挂号等候时间。
五是改革医院内部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公立医院活力。积极开展县域卫生规划文件的拟定工作,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优化全县卫生资源的配置。着力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3所公立医院。建立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突出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积极开展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争创二级甲等申报评级工作,提高医院标准化建设,目前,两个医院完成了自查自评,创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中医医院内部改革,突出中医药特色,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六是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质量管理,强化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及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县级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实施监测与管理。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4.26 转载 )
已有账号?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