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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方式与健康的思考之十____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不仅仅是个人的事

发布日期:2013-08-07 00:00:00浏览次数:11962来源: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许多报刊媒体在刊登有关如何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肺阻病等时,几乎都要在最后叮嘱一句:要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经常运动,等等。

这些叮嘱无可厚非。但仔细琢磨,它们几乎都是针对个体而言,而且常常是不痛不痒的,得到的实际效果有限。不仅城乡慢性非传染性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其各种慢性病增长率逐年上升,令人瞠目,医生们也忙得不亦乐乎,甚至疲于奔命。但有多少人关注在广大群众中因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而使慢性病发病率下降,健康水平、状况得到改善、提高的各种具体有实效的措施,并实施了呢?

可见,要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除了靠个人行为的改变或努力外,笔者认为,还应该加强从上到下各级相关部门对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的关注,要把改变不良生活方式纳入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措施的具体议事日程,不仅仅是停留在媒体、医务工作者的隔靴搔痒式的口号上。首先是想要从改变一个人再扩大到某一个群体的不良生活方式,应该成为的系统工程,比如,在医学卫生界,应建立一个生活方式指导机构,全面研究、指导人们如何摒弃不良生活方式,如何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要提出论据和具体措施,加强舆论宣传,形成使不良生活方式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使群众自觉成为健康生活的实践者,从中受益。二是从政策决策者来说,要切实改变“重治轻防”的观念,把更多的经费投入到预防而非治疗。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很少有人以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达到获得健康的目的,多数人是在因不良生活方式患上了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直到威胁生命的时候,才回过头反思自己的不良生活方式并开始亡羊补牢“改邪归正”。究其原因,不少人由于太缺乏生活方式与健康关系的知识,只好当疾病缠身时就往医院里跑求医治病,如果不改变这种“重治轻防”的观念,卫生工作的基本政策就本末倒置了。

一个人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将决定这个人未来健康的程度,甚至他的生命寿限。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意义上说,就不能只是个人行为自由的问题了。要把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到是实现中国梦,实现国人美满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提高到这样的层面高度来认识,并有具体的实施措施付之行动,人们终将获得更加美好的明天。
 
(全文完)
文章作者:伍法同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08.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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