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29 00:00:00浏览次数:14110来源:国家CDC网站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艾滋病毒感染阻断药物竟如此难求
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2012年年底发布的信息显示,在30个省会城市(含直辖市)中,男性同性恋者占当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的50%以上。针对这一群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尤其重要,可当他们面临感染风险时却是满心无奈。
2013年6月1日晚,王辉(化名)眼含热泪站在传染病医院门口,看着手里的2盒艾滋病病毒(HIV)阻断药物,心中百感交集。
王辉是一名男性同性恋者(以下简称“男同”),就在24小时前,他与在网络上相识的男友相约吃饭,不料被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对方宣称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让王辉感到万分恐惧,此前,他曾听当地的男同组织宣传过,如果能在高危行为发生后的2小时~24小时内服用阻断药物,会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寻求帮助过程的艰难,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艰难求药的22小时
来到当地疾控中心的门诊部,满怀希望的王辉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这里没有这种药,你可以到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去问问。”
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就在门诊部的楼上,在接诊医生的指引下,王辉赶紧跑上楼。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药物国家只对职业暴露人员免费发放。如果想要,只能去传染病医院开处方,然后自费购买。
王辉又赶往传染病医院,找到艾滋病科主任,告诉对方自己的情况,希望可以得到阻断药物。但该主任明确回答“没有”,但要求王辉做检查,看看当前的感染情况。
“前几天刚刚在你们医院做过检查,是阴性。”王辉说,并将化验单递给了对方。
这位主任看后告诉王辉:“那你回去吧,一周后再来查。然后过一个月复查一次,3个月后再查一次。如果没有就没有了。如果有,再另说。”
“那能不能帮我做一下风险评估,看我感染的可能性有多大呢?”王辉问。“这个我怎么给你评估?”对方说。
“我当时真的快绝望了。”王辉对记者说,绝望中他想起了当地的男同组织。“志愿者接待了我。经过商议,大家决定陪着我去卫生局试试看。”王辉说。
来到卫生局,在来访登记处,工作人员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完全不懂他在说什么。最后保安告诉他“去信访大厅”。
信访办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王辉。“我去了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却得不到阻断药物。我不想坐等感染。”王辉急切地说。对方听后,与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进行了电话沟通。随后告诉王辉:“疾控中心只是负责药品保管,没有处方权。只有去传染病医院,而传染病医院还没有回复。”
又等了一会儿,这位工作人员告诉王辉:“可以去传染病医院了,那边已经在联系处理此事。”路上,王辉接到了传染病医院的电话,告诉他到院后如何挂号,并叮嘱带好身份证。
“我觉得终于有救了。”王辉回忆说。到传染病医院后,一位没透露姓名的医生跟王辉说:“第一,你这是非职业暴露,所有的费用都得自己承担,大约需要2000多元的药费和检查费。第二,吃药可能会有副作用,比如呕吐,皮疹等。”
王辉身上现金不够,志愿者帮他凑足了药费。在距24小时时效期不到2个小时的时候,王辉终于吃上了药。
“我们这样的性暴露人群用上阻断药物为什么这么难?”王辉对此很不解。
■双轨制下被遗忘的角落
“从保护生命的角度看,性暴露者也应同样用上阻断药物。”中国疾控中心预防干预室副主任徐杰说,目前,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占90%。从预防的角度来看,当前主要的手段是推广使用安全套,较为单一。“从实际效果看,男同中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不到40%,明显低于异性中安全套的使用率。因此,服用阻断药物应该作为一种补充手段。”(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从王辉的遭遇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这实际上暴露出我国艾滋病药物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双轨制’问题。一边是药品基本上由政府采购并严格按计划和要求免费发放,另一边则是个人用药不像其他药品一样容易买到。”徐杰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以及职业暴露人员所服用的阻断药物,是按照“四免一关怀”政策和职业暴露处理的要求由国家全额买单的,国家对这两类人群有着明确规定。而“计划外”群体就很难顾及,因而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不是纳入“计划”那么简单的事
将性暴露者纳入免费发放范畴面临着诸多问题。
青岛大学医学院张北川教授说:“高危性行为者的数量远远高于职业暴露和母婴阻断人群,如果纳入免费发放,国家财政势必要承受很大负担。”在他看来,相比职业暴露,性暴露的真实性更难确定。如果仅凭个人声称自己有了高危行为,疾控部门就对其发放阻断药物,将很难避免有人借机出售免费药从中牟利。
张北川介绍,在这方面,欧美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医疗保险的形式,让有需求的性暴露者有渠道购买阻断药物。“但在我国的保险条例中,艾滋病患者属于免赔对象。所以,目前可行的方案是对这类人群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张北川说,最重要的是国家要尽快对这些人群的用药渠道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疾控人员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性暴露者,我们只能按照为感染者发放抗病毒药物的流程来操作。在这个流程中,疾控部门负责确诊,但没有处方权,感染者要拿着确诊报告到传染病医院,由医生开具抗病毒药物。”
张北川表示,在人们出现高危行为并意识到风险,急需通过用药消除风险时,卫生部门是应该给予帮助的。
摘自:http://www.jkb.com.cn/htmlpage/39/396770.htm?docid=396770&cat=09C&sKeyWord=null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 2013.11.2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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