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一般有三个方面的标志
发布日期:2011-08-20 00:00:00浏览次数:19080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第一,具备健康的心理的人,人格是完整的,自我感觉是良好的。情绪是稳定的,积极情绪多于消级情绪,有较好的自控能力,能保持心理上的平衡。有自尊、自爱、自信心以及有自知之明。
第二,一个人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有充分的安全感,且能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能受到别人的欢迎。
第三,健康的人对未来有明确的生活目标,能切合实际地、不断地进取,有理想和事业的追求。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和米特尔曼提出的心理健康的十条标准被认为是“最经典的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并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当的估价
(3)生活的目标切合实际
(4)与现实的环境保持接触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6)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适度的情绪表达与控制
(9)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条件下,对个人的基本需要作恰当的满足
(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条件下,能作有限的个性发挥
除此之外还可以总结为“六大维度”:
自我意识正确;人际关系协调;性别角色分化;社会适应良好;情绪积极稳定;人格结构完整。
一般说来,心理健康的人都能够善待自己,善待他人,适应环境,情绪正常,人格和谐。心理健康的人并非没有痛苦和烦恼,而是他们能适时地从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积极地寻求改变不利现状的新途径。他们能够深切领悟人生冲突的严峻性和不可回避性,也能深刻体察人性的阴阳善恶。他们是那些能够自由、适度地表达、展现自己个性的人,并且和环境和谐地相处。他们善于不断地学习,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地充实自己。他们也会享受美好人生,同时也明白知足常乐的道理。他们不会去钻牛角尖,而是善于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