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24 00:00:00浏览次数:14595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5年我省继续将肺癌、乳腺癌、儿童先心病、儿童尿道下裂等22类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实行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不设起付线且将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其中尿毒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报销比例提高到了90%。2015年,有77669名参合农民享受到22种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政策的实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08%,享受到22种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政策实惠的人数较上年大幅增长。新农合补偿资金5.5亿元,医疗救助资金132.7万元。昭通、临沧等地还将其他恶性肿瘤等也纳入重大疾病保障,有2855名患其他恶性肿瘤的参合农民享受到了70%以上的补偿。切实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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