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健康教育所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的简讯
发布日期:2017-06-28 00:00:00浏览次数:12283来源: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作者:云南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是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4月25日上午,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在昆明市南坝人力资源市场正式启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进出席现场活动并作启动发言。
本次活动由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云南省总工会主办,云南省健康教育所和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承办,同时,还有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官渡区关上街道福达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参加。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2016年最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这十大类分别是: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2、职业性皮肤病,3、职业性眼病,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5、职业性化学中毒,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8、职业性传染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而《职业病防治法》就是广大不幸罹患职业病患者手中最有力的的武器,它让广大患者得到了法律的庇护,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现场活动,云南省健康教育所组织健康教育专家进行了现场咨询,讲解相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健康理念。向到场的农民工朋友发放了包括折页、宣传画、宣传单、手提袋、扑克牌、钥匙扣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2000余份。展出我所自制的宣传展板15块,分别介绍了“什么是职业病?”“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主要有哪些业务?”等知识。同时,我们还与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频率《健康生活》栏目合作,对当天活动进行了全程新闻采访报道并进行了现场连线。
这次宣传活动,通过专家咨询、展板展示、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职业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云南省健康教育所还将继续利用通讯、网站、微信、手机报、七彩公交频道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
云南省健康教育所